夜
小
中
大
國內的互聯網行業,那叫一個窮凶極惡,相互挖人的時候真是一點情面都沒有,要多狠有多狠。
比如,一家公司有30個員工,開發出了一個估值1億元的項目。
有一家大公司想收購這家公司,可覺得價格太高。
怎麼辦?
最好的辦法就是模仿。
單是模仿還不夠。
狼性競爭的時候,是強大自身的同時,要削弱對方的實力。
這個時候,就可以來一波狠的了,比如斥資2000萬元,去把對方這30人的團隊裏的20個人給挖過來。
對方直接就垮了。
自家手底下的這個跟風的項目也就做成了。
至於競業協議
這玩意在國內的IT行業里很模糊,查也沒法查。這跟矽谷還不一樣,矽谷一共就那麼大,抬頭不見低頭見。
國內的科技公司部署在好幾個大城市,員工離職了就沒影了。就算查出來了,想起訴也困難,對方可能只是臨時工的身份,而且他到底做了什麼也很難有切實的證據。
矽谷科技巨頭的競爭,遠沒有國內互聯網行業這麼激烈,這麼無所不用其極。
科技巨頭之間,甚至都有一些「潛規則」。
巨頭之間,不能開戰。
就比如這次扎克伯格挖走了大衛·馬庫斯,着實是在周不器背後捅了一刀,可雙方還是要友好的溝通,來和平的處理好這件事。
一旦開戰了,雙方你挖我、我挖你,即便兩家公司沒有陷入混亂,也會因為不斷的挖人行為,導致企業的用人成本大大增加。
類似的事情,就發生在蘋果和谷歌身上。
谷歌當初要做谷歌瀏覽器,就想從蘋果那裏把Safari瀏覽器的幾個大神給挖走。喬布斯聽了,當即就大怒,告訴谷歌說是他們如果敢這麼幹,那就是開戰!
走着瞧!
谷歌果然不敢了,把想從蘋果挖人的那個人事總監給開除了。
就不挖人了。
這就不對勁了,誰都知道蘋果和谷歌是死對頭,相互挖人還不是正常?開戰怎麼了?公司之間的競爭越激烈,越有利於市場的繁榮發展和用戶的利益啊!
再加上這種科技巨頭太有錢,很多人太眼紅,一波抗議過後,美國的調查機構就出來了。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調查之後,就發現了科技巨頭之間存在的一些潛規則,靠着這些潛規則將工程師的薪酬控制在較低的水平,並壓制員工流動和發展。
主要就是三條。
一,不積極招聘彼此的雇員。
能不挖人,儘量不挖人。
要挖人,也是去一些中小公司去挖人。
二,在向對方公司的雇員提出聘請時,要提前通知。
不能偷偷摸摸地就把人挖走了。
哪怕員工想偷偷摸摸的離開也不行,一定得告知,讓對方有一個準備,不能讓對方的業務陷入到混亂之中。
要相對友好的挖人。
哪怕有競業協議要違約,也是和解的方式支付一定的賠償金,而不是起訴去打官司。
前兩條其實都正常。
可是第三條就不行了——在向協議公司的雇員提供職位時,兩家公司都不會提供高於初始報價的薪酬。
這就很嚴重了。
就是「價格聯盟」了。
就是兩家公司私底下商量好了,給出一個基本的薪酬方案,雙方都要按照這個薪酬方案來報價,不能惡性競價而過度的導致公司利益受損。
這種「價格策略」的推動者就是喬布斯,他創辦的皮克斯的技術員工是利益傷害最嚴重的後來也是皮克斯的員工跳出來為當局提供了證據。
然後,判決就下來了。
為這種價格聯盟的行為罰款了4.5億美元。
可是,罰款了又能怎樣?
很多事情都是處於灰色地帶。
扎克伯格給周不器打這個電話,就是這個意思,要兩人達成私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