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
小
中
大
不管是人際交往,還是商業競爭,又或者是什麼其他的領域,打架的策略都是一樣的。當事實對你有利,你就強調事實;當規則對你有利,你就強調規則;當事實和規則對你都不利,那就是掀桌子把水攪渾。
現在這個階段,事實和規則對紫微星都有利。
而開放的大勢也不允許運營商們把水攪渾。
紫微星這邊就完全處於了優勢地位。
不過,周不器不想表現的太過強勢,畢竟微信,包括微博、今日頭條、朋友網這些產品的發展中,的確是佔了運營商的很大便宜。
別的產品還好說,最有爭議的就是微信。
微信對運營商的短訊和電話業務,造成了很嚴重的衝擊。
不過聽郭鵬飛這麼一說,微信對短訊業務的分流邏輯就不怎麼成立了。
「運營商的短訊和彩信業務受到微信替代,所以要限制微信。」
這種論調顯然不行。
短訊、彩信只是運營商語音網絡里的增值業務之一,和數據業務在同一個層級水平上,它們之間的此長彼消屬於增值業務之間的疊代,不影響到母體的存在。
在手機剛出來的時候,短訊業務剛推出的那幾年,電信行業里也有爭議呢,說是應該限制短訊業務的發展,用戶都去發短訊了,誰還打電話啊?
這種因為利益而遏制創新的行為都是生產力的後退。
不過,微信的語音留言、語音電話、視頻電話的功能,的確對運營商的傳統語音業務形成了衝擊。
這是符合邏輯的。
在運營商的兩套網絡里,是語音網絡更賺錢,數據網絡在虧損。運營商是靠着語音網絡賺的錢來補貼數據網絡。
由於交叉補貼的存在,微信相當於用傳統語音網絡補貼的低成本流量,反過來摧毀傳統語音。這就多少有些沒道理。
當然,就算運營商們不願意也不行。
這是國企。
必須要執行國家的大政方針。
哪怕是有委屈,利益受損了也必須這樣做下去。也就是說紫微星完全可以不在乎運營商那邊的看法,我行我素的做下去就行了,反正有比運營商更高一層的權力的背書。
可周不器不想這麼幹。
他做生意,不想受到權力的干擾,同樣的也不想讓競爭對手或者合作夥伴受到權力的干擾,最好是彼此之間都可以靠着市場說話。
眼下的運營商,其實就是受到了權力的干擾。
不僅是國內了。
國內因為電信基礎比較薄弱,目前還沒有4g網絡。這種基礎設施的限制,就放大了互聯網運營商和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之間的矛盾。
美國那邊之所以沒出現這樣的分歧,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技術創新。
他們已經應用上4g網絡了。
運營商們的進步更快。
不過,這只是暫時的。
等在線視頻、在線直播等業務發展起來之後,4g網絡到了瓶頸,歐美的運營商們也就都會遇到國內運營商在3g網絡下出現的爭議。
簡直就是一模一樣的複製。
運營商們就攜手出擊,把那些互聯網巨頭們都給起訴了。
比如OTT的互聯網電話服務,運營商就要求,互聯網公司要為OTT的電話服務額外支付一筆錢給運營商。放在國內,就是微信的語音電話、視頻電話要額外的給運營商付費。
比如互聯網巨頭的超高流量佔用。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奈飛了。
用戶們都去使用奈飛看流媒體的在線視頻,就會瘋狂地佔用流量,並且用戶們都會在晚上的同一個階段,一起看奈飛里的影視劇,這就給運營商造成了強大的流量負荷壓力。
運營商們苦不堪言。
就要求奈飛在支付了寬帶費之後,再額外支付一筆服務費,要二次收費!
這就是區別對待了。
憑啥對大公司要額外收費?
互聯網的中立性呢?
然後,雙方就開始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