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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茴倒不是這時候要站出來拉偏架,她剛剛一直躲着,是因為考慮到自己肚子裏的孩子。
已經快三個月了,其實已經有些顯懷了,她自己也能夠明顯感覺到,身體裏好像多了什麼,心裏也變得很微妙。
之前知道懷孕她的第一反應是要打掉,但過了這麼久,又不斷被雙方父母影響,她現在雖然還是對孩子的誕生、以及與李勇的關係有一絲懷疑的態度,但已經不會去想要不要孩子的問題了。
只是正如她所說,這地上躺着的四個都是她的朋友,哪怕是陳尋,也還是有一段曾經的情誼在,不想看到他現在這個樣子。
最主要還是林嘉茉剛剛莫名其妙站出來被打了,她擔心對方真地惹怒了李勇。
大概是因為李勇兩次反殺陳尋她都在現場,心裏面對這時候顯得暴力十足的李勇都多少帶着點兒畏懼,這時候也不是拉着李勇的手,而只是輕輕扯住他的衣服下擺,說話也顯得底氣不足,唯恐更激怒他。
李勇回頭看了她一眼,冷笑反問道:「朋友?問問你被陳尋噼腿傷害,自己一個人傷心得要死的時候,他們這些所謂的朋友在哪裏?在知道了這件事之後,他們又有為你抱過不平麼?
「平常的時候嘴上說着友情、公平,出事兒了就知道真正的偏向是什麼了,這樣的朋友要來又有什麼用?」
其實這種事情,作為朋友的立場的確是不好說什麼做什麼的,能做的就是作壁上觀。
感情的事情,還是要留給兩人自己去處理。
不過李勇現在這話說出來,他們根本沒有底氣來反駁。
就算不肯承認他們是這麼想的,但他們好像的確是這麼做了,如何辯駁?
這時候終於找到眼鏡的喬燃聞言轉身看着陳尋,其實他本來也是覺得應該是陳尋這小子做了什麼對不起方茴的事情,如今也算得到證實了。
趙燁跟林嘉茉倒是早就知道,並不奇怪。
如果不是因為這樣,林嘉茉剛剛也不會一直作壁上觀,直到看李勇後面打的狠了才想過來阻止他一下。
當然,就是阻止的方式顯得很蠢。
旁邊的圍觀群眾剛剛看打架、或者準確說是李勇一打四很過癮,現在從動作戲陷入到家庭倫理劇階段了,居然也覺得這八卦挺有意思,依然圍着不散還想要繼續聽下去。
只是不是李勇他們不說,而是有人不給他們這個機會。
「誰報的警?」
「我報的警!」
李勇轉過身,看到老闆都把民警叫來了,有些無奈,但又在情理之中。
剛剛就看到老闆拿着電話一邊看着這裏一邊在說什麼,他其實就猜到了。
不過他也不後悔,畢竟自己打爽了。
至於後果,既然留了手,他當然也料想到後果,說不得還是得受點罰,甚至可能得小關個三天。
要說來,這也是從未有過的經歷,現實中他也不敢這麼搞,任務世界裏面體驗一下,好像也沒問題。
本來如果只是兩邊打架,還有得商量,但在公眾場合,而且涉嫌破壞了店家的私產,也是店家主動報的警,這性質就變了。
果然民警上來先是控制住局面,雖然陳尋他們看起來都沒戰鬥力了,李勇也不打了,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還是得看着點。
然後找店老闆和幾個走得慢被抓的路人做了筆錄,又把李勇他們六人一起帶回了派出所去。
方茴其實不用去,因為林嘉茉好歹是最後參戰了,她一直在邊緣ob,這事情跟她就沒什麼關係。
但兩邊都跟她關係匪淺,她堅持要跟過去,民警也沒拒絕,畢竟也算一個見證人。
最後當然是把方父也驚擾過來了,跑過來的同時還打電話準備去找關係,看能不能幫點忙。
這事情來龍去脈其實很明晰,在場的人看得都一清二楚,也沒什麼疑難的地方。
因為事情的定性就是「互毆」,只不過李勇戰鬥力比較強,把另一邊都打趴下了而已。
當然,砸壞了人家大排檔的東西,損壞私人財物又是另外一回事,而這個雙方都有責任,再加上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