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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第二天早上就被特蕾莎叫起來,讓他帶着馬修去往了南城的華盛頓公園區,這個區是出了名的『戰區』,在90/94高速與芝加哥大學之間的區域,51街至63街區域,典型的黑人社區。那裏有很多地下酒吧,很多芝加哥大學的學生都喜歡在那裏喝酒嗑藥,因為未滿二十一周歲的未成年人在美國是禁止購買和飲酒,而在那些地下酒吧,這個法律約等於放屁,毒品交易同樣如此,大麻在伊利諾伊州已經很普遍,甚至現在已經有團體開始推動大麻合法化了。(到了2019年禁毒日的前一天還真就成了)
這個世界上有一個顛簸不破的真理,那就是容易得到的東西,人們對它的興趣會大大降低,於是那幫荷爾蒙旺盛的大學生為了追求刺激,開始放棄大麻,轉而去購買更加刺激的可卡因和海洛英。
一開始凱還以為特蕾莎是讓自己去處理某件毒品有關的案件,結果倒了那才知道,居然是殺人案!
一整個酒吧的人全部被殺光,足足二十三個人!無一例外全部被殺。這些人身上有槍傷,有利刃造成的開放性創傷,還有人被斬首,總之從表面上看非常像黑幫仇殺。
酒吧的牆壁和地面上足足找到了數百發子彈!
這是一場徹徹底底的大屠殺。這也難怪特蕾莎會讓凱來處理這個案子。雖然凱就職的時間不算太長,可他的能力卻已經得到了警探局上下的認可,被認為是芝加哥警探局的王牌。像這種棘手的案子交給凱是最好的,另外讓凱來辦這個案子,這就說明警局上層已經震怒,畢竟凱的履歷當中,他經手的案子中的兇手很少會活着進入警局。上面現在不在乎死活,只需要找到兇手就行。
凱一開始也以為是黑幫仇殺,像這種地方為了地盤火併並不稀奇,只是這次鬧大了一點。這些人的手上都有長期持槍的老繭,加上地上散落的格式型號雜亂的槍支,很符合黑幫搶手的特徵。直到他碰到了酒吧老闆的屍體,這個老闆雖然身上也有傷,可真正的死因卻不是因為那些傷。
「這些人經歷過拷打,他們是被處決的。」馬修仔細看了看那幾個被砍頭的屍體擺放,立刻得出了結論。「這不符合黑幫火拼的特徵,兇手不是一個人,而且從現場來看,這些人經受過嚴格訓練,他們配合十分的默契。」
馬修最後走到就把老闆的屍體邊,指着老闆的死狀說道:「這個也是,他也經歷過拷問,可他卻死於中毒。看起來並不是兇手下的毒,而是他自己服毒。這些都不符合黑幫仇殺的特徵。」
廢話,哪個黑幫火併能搞出這種場面,還特麼拷問,搶地盤而已,用得着那麼狠嗎?
凱看的更清楚,他看到了酒吧老闆嘴角流出的黑血,他帶着手套輕輕的碰了碰那些黑血放在鼻子底下聞了聞。「硝酸銀。」
硝酸銀這種東西很少被人用來做毒藥,這玩意更多的是用來做感光材料。真要用毒藥自殺的話,氯化物不是更好?見效快,毒性大。再加上凱的獵犬聞到了若有似無吸血鬼氣味。
就不難猜出造成這一切的兇手是誰了。
就在凱準備繼續調查現場,看看能不能找出一些有用的線索時,一群穿西裝的傢伙突然走了進來,是DHS(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國土安全部。
他們拿出一堆不知道是誰簽字的授權文件,讓凱和他的夥計立刻離開現場,把一切都移交給他們。
DHS雖然是一個剛剛重組不久的部門,可因為911事件,DHS的權力並不小,相反在很多地方他的權力相當大,比如打擊國內打擊恐怖分子的指責上。而且從級別上來說,DHS屬於內閣下屬機構,和司法部同為聯邦政府的一個內閣部,在必要的時候,國土安全部可以調用包括FBI在內的任何執法力量,如果有必要他們甚至能直接調動國民警衛隊。
所以當DHS用『恐怖襲擊』的理由對現場進行接管之後,別說是凱了,就是芝加哥警察局局長也沒辦法阻止。
「國土安全部已經接管了一切,警局上面已經下達了保密命令。看來吸血鬼比我我們想像的要麻煩的多的多。」凱回到家中將今天的事情說給了溫家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