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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林義龍向艾米講述他行事方式的原因過了不到四天,林義龍就與他說過的內部人員F見了面。
林義龍與阿飛是在愛爾蘭的科克機場見的,兩人都沒有攜女伴。
他們來這裏的原因是為了參加阿飛身份典禮,典禮統一在凱里郡的林恩湖畔會議中心進行。
「你看,我們的後備計劃還是值當的。」林義龍拿着給阿飛弄來的證書,對他微笑着。
因為從這一年開始,為了應對不斷增長的金融犯罪,東西方國家紛紛加入銀行賬戶統一申報暨信息互換協定(CRS Framework)——林義龍在愛爾蘭、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和摩納哥等地註冊的投資實體並不受影響——可受影響的卻是直接公民個人,比如經常收到個人分紅的阿飛。
為了避免發生類似的問題,林義龍沒和阿飛商量,就直接通過一家中介「合法」購買了愛爾蘭的身份——阿飛在愛爾蘭的身份就是在科克註冊的一家科技公司的CEO——他的「分紅」只要在愛爾蘭完稅,這部分收入就不會影響到家人。
【作者:寫這段我考慮了很久,還是決定寫,畢竟「犯罪在於預防在於阻止而不在於追責。」】
「確實是這樣,但你確定這樣的安排不會產生別的問題?」阿飛問道,「如果我和小雪要是......」
「沒關係,國內法律文件除了民事仲裁,沒有在外國強制執行的適用性。」林義龍笑着做出了他的保證,「你現在姑且不用考慮以後會發生什麼,如果法律這邊有調整,我會提前通知你的。」
「萬無一失?」
「萬無一失是不可能的,但我儘可能的爭取。」林義龍道,「我只能向你這麼保證。」
「那就好......」阿飛臉上這時候才出現了點笑模樣。
阿飛在林義龍的「信息鏈」只起到一個並不觸碰「細藍線」的作用:他所提供人事材料所指向的人才是主要責任人。這種心態讓他在拿林義龍的這種分紅報酬時,阿飛並不覺得「心裏有愧」。
硬要說心裏不舒服的地方,大概也只是向家裏人隱瞞這部分收入情況的「負罪感」——可誰又會嫌棄自己財產的充盈呢?
「這是一張不記名的企業信用卡。」林義龍又拿出了一張企業借記卡放在阿飛面前,「如果你需要任何花費,可以從這張卡上走。」
「我已經有自己賬戶了。」阿飛不以為然,「為什麼要這麼麻煩?」
「我們假設你用你的借記卡在國內消費了。」林義龍道,「這筆交易的實際受益人是你,交易介質也是你的名。你該如何解釋你在國外有賬戶且未申報的事?這不是能用『忘記』打個哈哈能過去的理由,尤其是CRS生效的以後。」
「那你有什麼建議?」
「借記卡上面不是你的名字,也不是。」林義龍十分耐心地講解道,「就當是撿的,從這邊走花銷,你簽字的話簽『A-f-W』——注意是小寫的f,銀行就認可。這種事絕無可出現紕漏,對你對我對別人都好。產生的欠款,就算是你的欠債,每年歸還給我就好。」
阿飛點了點頭,收起了卡片,同時拿出他的愛爾蘭銀行借記卡交給了林義龍。
「要不然,你就替我管理賬戶好不好?」阿飛問道。
「可以,但需要你的委託書,而且還要回到科克後,找另外兩位律師聯合署名並公證。」林義龍微笑道,「至於律師費,你給我5歐或者請我吃一頓晚飯,我們就算成立代理關係。」
「所以,總的來說,這麼說我這些錢還是花不出去?」阿飛問道。
「不能說不能,不過需要有點方式方法。我有一個不成熟的建議,你想聽一下麼?」
「你有什麼好建議?」阿飛來了興趣,問道。
「你岳父現在供職的銀行要在倫敦開設分行,正好你可以到這邊來擔任副總。」林義龍這樣建議道,「雖然以後國內的晉升什麼的和你關係不大,但是就不用考慮這筆錢後面的事情了,我們可以沒事兒在倫敦見面吹吹牛逼或者去看英超什麼的。」
「你信息這麼靈通麼?」阿飛問道,「這可是沒有多少人知道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