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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開始練習,一定會比激情殺人,經歷更長的過程。」
戈登點了點頭,覺得席勒說的有道理,激情殺人無非就是一時上頭,被憤怒驅使的時候,很難想到法律和道德。
可這種蓄意作案,搞不好踩點的時間都要幾個月,但凡兇手有一丁點的掙扎,都不至於能堅持這麼久,並把這個計劃付諸實踐。
普通的蓄意謀殺案,兇手為了逃脫罪責,也會試圖掩蓋真相,但要做到如此環環相扣,沒有出現任何失誤,顯然,是要經過練習的。
「這不是練習背誦或是練習舞蹈,每一次矯正動作,兇手都會想到這是在殺人,任何正常人,都不可能忍受如此之大的道德壓力。」席勒下結論道。
戈登的面色,變得越來越嚴肅,他不得不承認,席勒說的是對的。
其實,他能看得出來,剛剛席勒翻轉的那個動作,也不是很熟練,而且,有一隻手用力過大,如果真的有一把刀插在布魯斯的胸口上的話,血可能已經濺到窗框上了。
而側面的窗框縫隙,沒有任何一絲血跡,就說明,兇手做這個動作,做得非常完美,而這無疑是需要練習的,而他每一次練習,難道就不會想到,自己懷裏抱着的將是一具屍體?
別說是道德觀了,但凡有一點人性,都會對此感到排斥、厭惡和畏懼,這是人類的本能,但兇手卻依舊毅然決然的,把這個動作練到了完美。
「一個如此冷漠、無情的可怕之人。」戈登感嘆道,而席勒立刻接過了他的話,說:「或者,我們叫他們『天生殺人狂』。」
席勒吐出最後幾個單詞的時候,布魯斯瞥了他一眼,但什麼也沒說,席勒繼續說道。
「這群人最大的特點是冷血,並不會為生命的消失而感到悲傷,他們以傷害和控制他人為樂,沉迷在肆意剝奪同類的生命的快感當中。」
「在為準備謀殺案而練習某個環節的過程當中,他們不但不會感到愧疚和害怕,相反地,剝奪他人生命的臆想,將為他們提供大量的快感。」
戈登打了個冷戰,似乎是不能接受,這個世界上居然還有這樣的人類存在。
忽然,席勒話鋒一轉說道:「而我說他不自信,正是如此,他都已經練習了這麼多遍了,但卻還是不相信自己完美的動作,不會給窗台上留下任何一點痕跡。」
「通常來講,我們判斷一個天生殺人狂的變態程度的最大依據,就是他的自大程度,他越是自大、自戀,越是對自己的邪惡行為,有任何人都不能夠理解的狂妄自信,他就越是難對付。」
「我懂了。」戈登思考了一下說:「所以,有些連環殺人案兇手,才喜歡回到現場,看警察被他們騙的團團轉,就是因為,他們自信自己不會被發現。」
席勒搖了搖頭說:「所有回到現場的兇手,都是不自信的。」
戈登瞪大了眼睛,席勒的這種看法,與目前的主流看法是相悖的,現在刑偵界仍然認為,連環殺人案的兇手回到現場,是為了戲弄警察。
「他們會回到現場,其實就是對自己的作案手法不夠自信,只要確認自己沒有留下額外的線索,就像一場考試答完之後,因為擔心自己的分數而去對答案的學生。」
「或者說,只要他們這麼做了,就證明他們的手法有紕漏,就像是,明知自己算對了,所有的學霸不會去對答案一樣,不知對錯的,都是心裏沒底的。」
戈登斜着眼睛去看席勒,他似乎有些不明白,為什麼這位教授把如此兇殘的謀殺案,形容成日常的考試,比喻雖然很貼切,但輕描淡寫的語氣,令人毛骨悚然。
席勒露出了一個笑容,帶有一點冷漠和神經質,每當他露出這種笑容的時候,就連布魯斯,也不會對上他的眼神。
席勒又輕輕用食指的指尖碰了碰窗台說:「這位兇手,就好像是對自己的答案不自信,而又多補了幾十道過程,想用數量來彌補的壞學生。」
席勒的臉上露出了一絲厭惡,接着說:「只有庸才,才會想用窮舉法來作案。」
隨後,席勒收斂着表情,看着戈登,說道:「很幸運的是,他就是那類不自信的兇手,所以,只要你們蹲在這裏,應該就還能見到他的身